联合创办 CICE/HKCS 系列钱币展销会
成交价: RMB 0
金银锭
无
RMB 18000-20000
2009-05-22 09:30:00
2009-05-22 18:30:00
已结束
清代云南“湖北上游滇捐总局”五两银锭,重191g,少见,美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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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清初开始云南就一直是受协省份。协饷又称协拨,是指每年春、秋两季,各省上报库存银款,经户部核实和全年开支预算后,指定有余的省份拨银给不足的省份,并限令于4月、9月两次完解。如余款悉数解交户部,称为解饷,或称京饷。边远地区较为贫瘠,却往往驻有重兵;江南一带比较富庶,驻军却相对较少,这就形成了地方财政收入与军费支出之间的不平衡,因而需要省际协调。据统计,康熙十一年(1672年),云南受协济达170余万两;光绪年间,受协济省份有直隶、奉天、陕西、甘肃、四川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。而协济别人的省区则有山西、河南、直隶、山东(协济陕西),湖广、浙江(协济四川、云贵)等。当然受协与承协之间并非一成不变,四川即由受协省份变成承协省份, 但云南却一直是受协省份,此银锭应为湖北对云南协饷的实物见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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